各学院(部、中心):
根据上健医科技〔2020〕9号文《上海健康医学院科研骨干校外学术导师制实施办法》,科技处启动2021年度科研骨干校外学术导师制遴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对象近三年科研业绩具备下列条件中两项:
1、主持省部级及以上项目1项或横向项目累计进校经费自然科学类达到80万元、社会科学类达到20万元。
2、近三年内以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在校定IA类期刊发表论文,自然科学类:2篇或SCI一区论文1篇;人文社会科学类:1篇。
3、授权发明专利1项。
4、其他经过专家评审相当的科研成果。
二、培养对象在指导期间,须达到以下成果1项及以上:
1、以第一单位第一作者发表SCI(SSCI)一区论文或影响因子大于5以上1篇。
2、获批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
3、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人才计划1项。
4、以排名前三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1项。
5、其他经过专家评审相当的科研成果。
三、导师制培养周期为3年,学校每年资助入围导师制的教师科研经费五万元。经年度考核合格后,给予每位导师五万元/人/年的指导费,且导师可同时获得带教培养对象产出的科研成果相应奖励。年度考核不合格,取消下一年度的培养计划及资助的科研经费。本年度培养周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四、申请人将《科研骨干校外学术导师制申请书》(一式二份双面打印装订)交至所在部门审核同意后,由所在部门于12月24日前交至科技处,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sunj_15@sumhs.edu.cn。
(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65882010)
上健医科技〔2020〕9号文件,详见:https://kjc.sumhs.edu.cn/a1/fa/c3841a238074/page.htm
科技处
2020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