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科级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学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组织部决定对部分科级空缺岗位进行公开选拔,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选拔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坚持人岗相适原则。
二、选拔岗位
部门 | 岗位 | 岗位职责 |
组织部 | 组织员(正科级):1名 | 协助分管部长负责党建工作、党校工作、统战工作 |
附属卫校综合管理办公室 | 主任(正科级):1名 | 负责卫校综合办公室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
国际交流处 | 留学生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1名 | 负责留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
三、选拔范围
以上干部面向全校选拔,涉及跨部门应聘的干部应征得现所在部门领导同意。
四、条件和资格
1、基本条件
符合《上海健康医学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
2、任职资格
(1)年龄要求。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党龄要求。在党口部门任职的,党龄应满三年。
(3)学历要求。原则要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4)正科任职年限要求。在副科岗位上任职已满两年,或现聘任中级职称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2年以上管理经验的。
(5)工作经历要求。原则上具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五、实施步骤
1、发布拟聘岗位信息(2017年1月4日前完成)
组织部统一在校园网发布拟聘空缺岗位、职数、任职条件等信息。
2、自愿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月9日下午4:00)
对以上三个岗位有意愿者,请填写《科级空缺岗位选任报名表》(见附件),交相关招聘部门主要负责人。
3、民主推荐(2017年1月13日前完成)
(1)会议推荐。各支部(总支)成立科级干部选任工作小组(由支部(总支)委员、所在部门负责人组成)(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在拟聘岗位所在职能部门内召开民主推荐会,进行无记名推荐。参加推荐会人员为:分管校领导,党支部书记、委员,所在部门负责人、教职工代表。原则上人数不少于15人。
(2)个别谈话推荐。工作小组组织个别谈话推荐,参加范围:与会议推荐类同,可适当增减人数。
4、组织面试会(2017年1月18日前完成)
工作小组汇总应聘信息,每个岗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在2人以上,组织面试会(如仅1人报名,可进行公开展示)。
面试会(公开展示)参加人员:分管校领导、支部(总支)书记、所在部门负责人(A类人群),支部(总支)委员、所在部门其它人员(B类人群)。A类与B类各占50%权重。
5、组织考察(2017年2月24日前完成)
(1)各工作小组根据民主推荐、测评数据,年度考核等信息,综合拟定考察人选。形成考察预告,报送组织部,由组织部向全校发布考察预告。
(2)工作小组指派2名人员组成的考察组。以个别谈话的形式听取党支部(总支)内党员群众、相关部门人员的意见,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主要缺点和不足。
(3)书面征求纪检委员意见,并将纪检委员意见如实反映在《科级干部选任记实表》中。
6、讨论决定(2017年2月28日前完成)
工作小组召开会议,集体讨论并票决干部任职,并将《考察材料》及《科级干部选任记实表》(样张见附件)一式两份纸质稿,报党委组织部备案、存档。
7、公示任职(2017年3月10日前完成)
(1)公示。党委组织部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
于5个工作日。
(2)任职发文。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党委组织部办理任职手续,签发任职文件。
(3)任职前谈话。部门负责人、支部(总支)纪检委员与新任干部进行上岗谈话和廉政谈话,工作小组做好谈话记录。
8、试用期
提任干部均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
上海健康医学院2017年部分科级空缺岗位干部公开选任实施方案附件1.docx
中共上海健康医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7年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