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网络宣传思想教育优秀作品的通知

作者: 来源:上海健康医学院发布时间:2017-06-13浏览次数:652

关于征集网络宣传思想教育优秀作品

参评2017年上海高校网络文化节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认真学习贯彻上海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有关要求,鼓励引导全市高校大学生、高校教师积极参与网络文化作品创作生产,唱响网上好声音,传播网络正能量,全面提升网络素养,共同守护好网上精神家园,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决定举办2017年上海高校网络文化节。

根据市教卫工作党委、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2017年上海高校网络文化节的通知》(沪教卫党[2017]160号)要求,学校决定征集网络宣传思想教育优秀作品参评2017年上海高校网络文化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传播网络正能量争做校园好网民

  

二、活动内容和要求

1.参与对象

1)高校宣传思想工作干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或从事相关领域研究和实践的专业教师均可自愿免费参加。

2)以学校为单位遴选参评,不接受个人或团队自行报名。

2.作品分类

本次参与推选展示的作品分为优秀网络文章、优秀“微”作品、优秀工作案例三类。三类报送作品统一填写《2017年上海高校网络宣传思想教育优秀作品推荐表》(详见附件1)。

1)优秀网络文章,是指在网络上发表的解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研究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阐释师生关心关注的思想理论热点难点问题、厘清错误思潮和观点、普及网络法律法规、倡导网络文明、提升网络素养等方面的文章,包括学术论文、时政博文、文学作品、精要评论等。

2)优秀“微”作品,是指在开展网络育人过程中设计、拍摄、制作的视频短片,包括微课堂、微视频、微电影、微公益广告等作品。

3)优秀工作案例,是指在创新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提升师生网络素养、开展网络文化建设、推进网络文明教育、营造清朗网络空间等过程中研究探索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包括网络教育管理服务系统、手机APP、网站栏目、网络公众平台、在线课堂、网络社团等。

3.具体要求

作品须为2016年以来的原创(即201611日至提交截止日前在网络上发表的作品),要体现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立德树人基本导向,主题鲜明,观点正确,辨析清楚,影响力大,说服力强。

1)优秀网络文章要观点正确、立场鲜明,体现以理服人、以文化人、以文育人,对广大师生网民有较强的吸引力、感染力,在网络上有较大影响力,有较高的转发、评论和引用量。

2)优秀“微”作品要有思想性、深刻性、生动性,贴近师生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实际,在思想融入、情景设计、表达演绎、摄影制作等方面具有较高的水平;要能体现价值引导、思想引领,能激发情感共鸣,能倡导网络文明,在网络上有较大影响力,有较高的转发、评论和引用量。“微”作品需在片头标明“上海高校网络宣传思想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本作品为原创,绝无抄袭”字样;片长不超过600秒(10分钟);画质清晰,声音清楚,提倡标注字幕。

3)优秀工作案例要体现网络宣传思想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并已形成一定典型性经验,有固定工作平台、可靠条件保障、长效工作机制和明显育人实效,可示范、可引领、可辐射、可推广。案例内容应包括项目主题和思路、实施方法和过程、主要成效和经验、下一步加强和改进的计划等,要求文字简洁、重点突出,字数在3000字以内。

4)所有参加推选展示的作品版权须无争议,严禁侵权行为。

三、申报流

1.各党组织推荐。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做好动员和推荐工作,请于2017629日(周五)前将汇总表、推荐表、作品文字说明材料及支撑材料等所有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党委宣传部指定邮箱,并刻录成光盘和所有纸质版材料一起报送至党委宣传部(浦东校区北苑1号楼904室)。逾期将不再受理。

2.遴选和报送市级层面评选。按照市教卫工作党委、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2017年上海高校网络文化节的通知》(沪教卫党[2017]160号)相关要求,宣传部汇总申报材料,视情况需要将组织校外专家盲审,遴选优秀网络文章最多10篇,优秀“微”作品最多5篇、优秀工作案例最多5篇,于77日(周五)前将材料报送至市级层面进行评审。

  

联系人:佘燕

联系方式;13917970625

邮箱:shey@sumhs.edu.cn

  

附件1:2017年上海高校网络宣传思想教育优秀作品推荐表.docx

附件2:上海高校大学生网络文化节推选作品汇总表.docx

  

  

  

  

党委宣传部

2017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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