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提高各类荣誉登记、认定工作的准确性,进一步做好学校各类荣誉统计、展示工作,现更新荣誉证书、奖状、奖牌、奖杯、锦旗等获奖信息采集和报送流程,并按照新流程进行荣誉信息采集和实物收集。
各类荣誉的及时登记、信息统计和展示是一项长期不断的工作,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关心、落实好此项工作,所属学院(部)、部门及个人(含:师生)一旦获得各类奖项请随时按照流程报送文明办。
一、荣誉信息和实物用途
采集的获奖信息和实物将主要用于以下几项工作:
1、文明单位奖项统计;
2、各级各类宣传展示评优等;
3、两级目标考核;
4、教职工年底个人综合类单项奖奖励。其中,教职工年底个人综合类单项奖奖励将不再集中进行信息采集,文明办掌握的数据将作为唯一依据。
二、具体要求
1、荣誉信息采集:请获奖个人或集体自行下载并填写《荣誉证书、奖状、奖牌、奖杯、锦旗等获奖材料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的基本信息部分,至相关职能部门即上报奖项部门填写《登记表》获奖背景部分并签字确认,再交本部门(学院)负责人签字确认,最后电子版、纸质版均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汇总。
2、荣誉实物报送: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不定期收集所辖单位所获集体、个人荣誉原件。
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汇总《登记表》,将荣誉材料原件和登记表纸质版交至校文明办(浦东校区北苑1号楼904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jkyxywmb@126.com。
荣誉信息采集和实物收集要求:1、局级及以上;2、新获得的且未提交文明办登记、展示的。
三、注意事项:
1、所有提交的获奖材料复印件请自留。
2、所提交得荣誉证书、奖状、奖牌、奖杯、锦旗等获奖材料在文明办保留一个学期,使用完毕则陆续发还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联系人:顾斐雯;
联系电话:65881793;
文明办
2018年3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