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新荣誉证书、奖状、奖牌、奖杯、锦旗等获奖 信息采集和报送流程的通知

作者: 来源:上海健康医学院发布时间:2018-03-05浏览次数:1924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提高各类荣誉登记、认定工作的准确性,进一步做好学校各类荣誉统计、展示工作,现更新荣誉证书、奖状、奖牌、奖杯、锦旗等获奖信息采集和报送流程,并按照新流程进行荣誉信息采集和实物收集。

各类荣誉的及时登记、信息统计和展示是一项长期不断的工作,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关心、落实好此项工作,所属学院(部)、部门及个人(含:师生)一旦获得各类奖项请随时按照流程报送文明办。  

一、荣誉信息和实物用途

采集的获奖信息和实物将主要用于以下几项工作:

1、文明单位奖项统计;

2、各级各类宣传展示评优等;

3、两级目标考核;

4、教职工年底个人综合类单项奖奖励。其中,教职工年底个人综合类单项奖奖励将不再集中进行信息采集,文明办掌握的数据将作为唯一依据。

二、具体要求

1、荣誉信息采集:请获奖个人或集体自行下载并填写《荣誉证书、奖状、奖牌、奖杯、锦旗等获奖材料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的基本信息部分,至相关职能部门即上报奖项部门填写《登记表》获奖背景部分并签字确认,再交部门(学院)负责人签字确认,最后电子版、纸质版均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汇总。

2、荣誉实物报送: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不定期收集所辖单位所获集体、个人荣誉原件。

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汇总《登记表》,将荣誉材料原件和登记表纸质版交至校文明办(浦东校区北苑1号楼904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jkyxywmb@126.com。

荣誉信息采集和实物收集要求:1、局级及以上;2、新获得的且未提交文明办登记、展示的。  

三、注意事项:

1、所有提交的获奖材料复印件请自留。

2、所提交得荣誉证书、奖状、奖牌、奖杯、锦旗等获奖材料在文明办保留一个学期,使用完毕则陆续发还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联系人:顾斐雯;

联系电话:65881793;

 

附件获奖材料登记表(2018年2月更新版).xls

  

  

文明办

2018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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