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上海健康医学院 “文明单位”、“文明科室”、“文明个人”(健康人) 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上海健康医学院发布时间:2018-03-30浏览次数:1313


  

各部门、各教学单位、各基层党组织,附属卫校:

根据《上海健康医学院2017-2018精神文明建设计划》(沪健医文明委〔2018〕1)的相关要求,依照《上海健康医学院“文明单位”、“文明科室”、“文明个人”(健康人)评选办法(修订版)》(沪健医文明委〔20182号)(附件1的相关规定,现决定开展2017-2018年度上海健康医学院“文明单位”、“文明科室”、“文明个人”(健康人)评选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项目

1、文明单位:全校范围评选。2017年、2018精神文明建设中成绩突出显著管理先进服务优良内外和谐积极创新履行社会责任,师生满意的部门、二级学院(部)。

2、文明科室:部门、学院内部评选。2017年、2018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成绩突出显著管理先进服务优良内外和谐积极创新履行社会责任,师生满意的科室。

3、文明个人(健康人):全校范围评选。2017年、2018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成绩突出,师生认可的个人。

  二、 评选范围和名额

1、文明单位:评选范围包括全校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部)(详见附件2),评选名额不超过11

2、文明科室:评选范围包括全校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部)的下属科室(部门以科室为单位,学院以教研室为单位),评选名额不超过本单位下属科室总数的70%

3、文明个人(健康人):评选范围括全体在职在岗教职工,评选名额96

  三评选条件

详见《上海健康医学院“文明单位”、“文明科室”、“文明个人”(健康人)评选办法(修订版)》(沪健医文明委 〔20182号)

四、评选工作安排

(一)“文明单位”

1、申报(330日-410日):各部门、各学院(部)对照评选条件,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进行自查,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填写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和具体佐证材料),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审核后,41010:00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文明办,电子版发送至文明办邮箱。

2、民主推选(411日-417日):文明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将评选名单和申报材料以电子版形式发送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参照评选条件、申报材料和评选名额组织所属教职工进行“文明单位”推选,每个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评选名单中推选出17个候选“文明单位”,于41710:00将推选结果纸质版报送报文明办(推选表格将另行下发)。

3审核资格(418-420日):由文明办根据推选得票排名情况确定进入综合评分阶段的17个候选单位。同时,通过邮件方式向校文明委委员征询意见,针对“一票否决”相关要求,审核17个候选单位评选资格。

4、综合评分(423日-427):召开校文明委会议,文明办通报文明委“一票否决”审核意见结果,由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担任评委,审定17个候选单位评选资格,并在符合评选资格的候选单位中根据评选条件、申报材料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按照排序结果评选出11正式候选单位。

5、公示427日-54日):正式候选单位名单在学校官网、校园内公示5个工作日。

6、党委会审核(57日-514):由文明办将2017-2018年度校“文明单位”评选过程和公示结果报送校党委会审核,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7、表彰(5月):学校对获奖的集体进行表彰,授予荣誉证书和奖牌。

(二)“文明个人”(健康人)

1申报330日-410日):对照评选条件,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人填写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和事迹材料),提交所在部门、二级学院(部)审核同意后,提交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进行民主推选。

2、民主推选(411日-417日):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参照评选条件、申报材料和评选名额组织所属教职工进行“文明个人”(健康人)评选,每个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照《各单位“文明个人”(健康人)评选额度》(附件3在申报名单中推选出“文明个人”(健康人)候选人,于41710:00将推选结果报送文明办,并将申报材料报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文明办,电子版发送至文明办邮箱。

3审核资格(418-420日):由文明办根据推选得票排名情况确定进入综合评分阶段的96名候选人同时,通过邮件方式向校文明委委员征询意见,针对“一票否决”相关要求,审核96名候选人评选资格。

4审议推选(423日-427):召开校文明委会议,文明办通报文明委“一票否决”审核意见结果,由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担任评委,审定96候选人评选资格,并在符合评选资格的候选人中,根据评选条件、申报材料等情况进行审议推选,按照审议推选结果评选出正式候选人。

5公示(427日-54日):正式候选人名单在学校官网、校园内公示5个工作日。

6党委会审核(57日-514):由文明办将2017-2018年度校“文明个人”(健康人)评选过程和公示结果报送校党委会审核,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7表彰(5月):学校对获奖的个人进行表彰,授予荣誉证书。

(三)“文明科室”

1、各部门、学院(部)参考学校“文明单位”评选办法,结合学校文明单位评选要求和时间节点,分别修订本部门、学院(部)“文明科室”评选方案,经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审核后,于410日前报文明办审核、备案。

2、各部门、学院(部)组织开展申报、推选和评审,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监督和审核。

3、各部门、学院(部)评审结果须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4、各部门、学院(部)评审备案材料,含部门、学院(部)科室名单、本单位“文明科室”名单等,须于5410:00报文明办,由文明办统一向党委会汇报并做好备案。

5、学校对获奖的科室进行表彰,授予荣誉证书。

五、联系方式

请各单位按照时间节点发送邮件至文明办邮箱:jkyxywmb@126.com邮件主题:**单位-文明评选。联系人:顾斐雯;联系电话:65881793

  

附件1附件1:沪健医文明委 〔2018〕2号关于印发《上海健康医学院“文明单位”、“文明科室”、“文明个人”(健康人)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2可申报2017-2018年度校“文明单位”名单.doc

附件3各单位“文明个人”(健康人)评选额度.doc

附件4上海健康医学院2017-2018年度“文明单位”申报表.doc

附件5上海健康医学院2017-2018年度“文明个人”(健康人)申报表.doc

  

上海健康医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二O一八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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