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教学单位、各基层党组织,附属卫校:
根据《上海健康医学院2015-2016年精神文明建设计划》(沪健医文明委〔2015〕1号)、《上海健康医学院“文明品牌(创新)项目”创评办法》(沪健医文明委〔2016〕2号)的相关规定,按照《关于开展上海健康医学院第一届“文明品牌(创新)项目”创评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开展上海健康医学院第一届“文明品牌(创新)项目”结题评审和第一届文明品牌(创新)项目奖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安排和要求
1、结题申报。(3月30日-4月17日)
经过近两年的创建,已立项的“文明品牌(创新)项目”准备结题材料成果材料(按照《创建申报表》中“预期成果”上交成果材料)、填写结题书,经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审核后,于2018年4月17日10:00前将结题材料、结题书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文明办,电子版发送至文明办邮箱。
2、结题评审。(4月18日-4月27日)
由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担任评委,根据评选条件、申报材料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评审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每个项目均需有2/3以上(含)评委同意通过方予以结题,综合评分排名前6位的项目入选第一届文明品牌(创新)项目奖。(其中,经费使用率未达80%的不予参评。)
3、公示。(4月27日-5月4日)
结题和获奖项目名单在学校官网、校园内公示5个工作日。
4、党委会审核。(5月7日-5月14日)
由文明办将结题评审过程和公示结果报送校党委会审核,确定最终结题名单和获奖名单。
5、奖励表彰。(5月)
获奖项目予以表彰,并将作为上级单位相关文明奖项评选的主要推荐对象。
二、联系方式
请各单位按照时间节点发送邮件至文明办邮箱:jkyxy_xcb@163.com,邮件主题:**单位-第一届文明品牌项目结题评审。联系人:顾斐雯;联系电话:65881793。
附件1:
附件1文明委20162号文文明品牌(创新)项目创评办法.pdf
上海健康医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二O一八年三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