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李静文退学处理的公告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2-09-30浏览次数:958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上海健康医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沪健医教务〔201928号)第三十九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学生李静文因休学期满未申请复学,达到了应予退学的条件,经2022829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该名学生进行退学处理。因无法取得联系,退学决定书无法直接送达,根据教育部41号令第五章第五十五条规定,现通过公告方式进行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15日即视为处理决定送达。

序号

学号

姓名

层次

专业

入学时间

休学时间

1

B15040101051

李静文

本科

生物医学工程

2015-09

2015-12-27

学生对处理有异议的,可按学校《学生申诉管理规定》第八条的规定,在公告期满10日内向学校申诉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诉,在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的,将不再受理。


上海健康医学院

2022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