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上海健康医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沪健医教务〔2019〕28号)第三十九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学生李静文因休学期满未申请复学,达到了应予退学的条件,经2022年8月29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该名学生进行退学处理。因无法取得联系,退学决定书无法直接送达,根据教育部41号令第五章第五十五条规定,现通过公告方式进行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15日即视为处理决定送达。
序号 | 学号 | 姓名 | 层次 | 专业 | 入学时间 | 休学时间 |
1 | B15040101051 | 李静文 | 本科 | 生物医学工程 | 2015-09 | 2015-12-27 |
学生对处理有异议的,可按学校《学生申诉管理规定》第八条的规定,在公告期满10日内向学校申诉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诉,在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的,将不再受理。
上海健康医学院
2022年0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