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附属单位:
根据上海市《关于开展2020年颁发上海市从事中医药工作五十年人员荣誉证书工作的有关规定》(沪医师协会【2020】3号)文件,上海中药行业协会、上海市医师协会组织开展2020年颁发“上海市从事中医药工作五十年人员荣誉证书”工作。截止2019年12月31日前从事中医药临床、教学、科研、产业发展等工作年限满五十年者均可申报。符合条件者将在今年庆祝中国医师节活动期间颁发“上海市从事中医药工作五十年人员荣誉证书”。
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附属单位通知并汇总符合条件者,填写《上海市从事中医药工作五十年人员推荐表》(见附件)。于6月24日前发送到学校精神文明办公室邮箱jkyxywmb@126.com。
沪医协函【2020】2号关于开展2020年颁发上海市从事中医药工作五十年人员荣誉证书工作的通知.pdf


